努力完善自己的个性

       自我意识是人所特有的。但是, 人的自我意识并不是与生俱来的, 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在社会交往的过程中, 随着语言和思维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 需经历一个从无意识到有意识、从不自觉到自觉的较长的发展过程。其发展过程主要有下面几个阶段:

       婴儿期( 0 ~3 岁) , 刚出生的婴儿没有自我意识, 分不清自己和客体的区别。常常摆弄、吮咬自己的手指、脚趾, 就像玩玩具一样。在这过程中, 儿童逐渐发觉, 咬自己的手指、脚趾与咬其他玩具的感觉不一样, 从而慢慢地意识到手指、脚趾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这就是自我意识的最初级形态( 自我感觉) 。1 岁以后的儿童开始能够将自己的动作和动作的对象区别开来, 儿童知道了自己和物体的关系, 认识了自己的存在和自己的力量。2 ~3 岁儿童对代名词" 我" 字的掌握, 更标志着他们对自己的认识有一个飞跃:从把自己看作客体( 像别人一样用第三人称来称呼自己) 转变为把自己当作主体来认识。

       幼儿期( 3 ~6 岁) , 儿童的自我意识发展主要表现在自我评价能力的发展上。自我评价是指自己对本身的思想、能力、水平等方面所作的评价, 它是自我调节的主要成分是自我意识的核心。幼儿期的自我评价有如下特点:①以成人的评价为自己评价的标准。②以外部行为为评价对象, 忽略行为的动机和目的。

       童年期( 6 ~1 2 岁) , 儿童随着年龄的增长, 认识能力的提高, 对内心状态的注意有所加强, 兴趣有所提高, 开始对别人和自己的内心世界产生了浓厚的探索兴趣, 自我评价能力也出现了飞跃:①以自己所掌握的社会准则为评价事物的标准。②不但评价外部行为, 而且也评价内心世界, 如动机目的等。童年晚期儿童在自我评价上增强了独立性和批判性, 减少了依赖性和盲目性。但对自己的认识还是不如对周围环境、对他人的认识清晰。他们对观察到的事物可谈得很多, 但对自己的感受、体验则谈得较少和较浅; 他们评价别人比较清楚, 评价自己则比较模糊。

       到了青少年时期, 个体的自我意识发展已经趋于成熟。他们的自我评价能力大大地提高, 自我评价的独立性和自觉性都有了很大的发展:①能对自己的个性和行为作出恰当的评价, 对自己的评价与别人对自己的评价相去不远。②能在自我评价的基础上, 对自己采取正确的态度。③有监督和控制自己的能力, 能够根据社会要求调整自己的行为, 努力完善自己的个性。

       自我意识个体的成长和发展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首先, 自我意识是认识外界客观事物的条件。其次, 自我意识是人的自觉性、自控力的前提。人只有在意识到自己是谁, 应该做些什么事的时候, 才会自觉自律地去行动。第三, 自我意识是改造自身主观因素的途径, 它使人能不断地自我监督、自我修养、自我完善。因此, 自我意识影响着人的道德判断和行为, 也影响其个性的形成和心理的健康。一个人如果自我意识不恰当, 自我评价过高或过低, 就会出现性格的偏执和人际关系的问题, 进而又影响其情绪和心理的健康。

       美学的生活传递和文化接受

       美学作为一门高度综合的知识门类和理论学科, 广泛涉及人类精神一实践的各个方面, 同时又构成人类知识结构的一个专门性极强的领域。美学应此也就构成人类审美实践必不可少的一个意识形态语境, 以及致思和传达所必不可少的现实媒介和确定的载体。美学思想和美学理论, 以及作为其原本基础的人类审美活动和审美经验, 无论在中外, 都已经有了相当悠久的历史以及美学传统的丰厚积淀。不过, 美学又是一门极为年轻的、发展中的知识学科; 自十八世纪德国哲学家, 被公认为是德国美学的奠基者的亚历山大戈特利布鲍姆嘉通为美学命名起, 美学才作为一门独立的知识学科, 并开始了其独立发展的知识历程。

       无论美学的知识拓展相对于人类审美的具体实践和精神形式而言, 是多么地苍白无力, 但它依然成为我们考察人类审美的精神一般, 以及人类自我意识关于审美精神的可能批判和反省的不可或缺的前提和判据。我们终于习惯于将内在于我们自身的审美实践的任何判断、体验和反思, 建立于由美学知识学科为我们所提供的知识规范、概念推论, 以及现象描述的基础之上。我们的审美, 我们的思想, 我们的判断, 毫无例外地被纳入了这样一个规则的体系之中; 关于审美的一切思考, 乃至于任何审美个体的独特的、不可重复的审美体验, 都必须从此原则出发, 并给予严格的规范。

       命名是重要的, 但名称并不就等同于事物。人们对鲍姆嘉通对美学所做出的贡献是有口皆碑、恰如其分的, 即它的贡献更多的是名义上的, 以至于人们以后在讨论美学问题, 以及美学精神的历史发展时, 常常会忘了这个" 美学之父" 。迄今为止, 人们在谈论美学问题时, 除了一些专门家以外, 很可能是似是而非, 似非而是的; 以至于我们对美学学科的规范性, 不时地要产生极大的怀疑。

       这不仅对西方人讲来是如此, 即就是对中国人来讲, 基本上也是如此。不过西方的美学传统, 在显意识的层面上, 较之中国的美学传统似乎要远为显豁。我们当然不是在这个问题上搞民族虚无主义, 而是在澄清一个前提, 并为我们的讨论提供一个可能的解释性语境。我们现在所谈论的作为现代科学知识体系的美学, 它的知识系统的建构和基本范畴的形成, 在中国至多也不过一个世纪。它的现代化进程, 甚至只能从" 五四" 后算起; 而美学的真正发展和繁荣, 更只是近一、二十年的事。无论在思想观念上, 还是在科学资料上, 我们都处于某种相对" 贫困" 的状态。如李泽厚在新时期美学运动兴起之初所指出的, 我们中的大多数人" 根本不了解国外现在研究的成果和水平" , 因" 基本的美学知识" 的缺乏, 辛辛苦苦所构建起来的" 庞大的体系" , " 经常是空中楼阁, 缺乏学术价值" 。而另一位在大学讲堂上辛勤耕耘的教授也有同感, 它对" 一些泛泛而谈的美学观点, 断章取义的美学概念或望文生义的美学术语, 曾不断产生疑虑" , 认为" 从整体上历史地来把握美学思想发展的脉络" 是必要的。前者在我国掀起了一场大量译介外国美学文献, 振兴中国美学的热潮; 而后者则历经六七年的艰辛, 将吉尔伯特和库恩的《美学史》介绍给了中国的读者。这无疑是关于中国现代美学运动经典的一幕。事实上, 中国美学事业的现代进程, 在经过二十年的发展历程后, 并且由此回朔六十年、一百年, 终于有了一个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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