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色或有色玻璃的物体色

       减色混合    日常生活中我们见到的颜料、油漆等的混合配色是一种减色法。三块圆的有色玻璃, 这个原色是黄、青、紫, 它们恰好是加色法三原色红、绿、蓝的补色。白色照射在颜色玻璃上, 光谱的某些成分被吸收, 其余的被反射, 其结果可归纳为

       下列等式

       黄色=白色- 蓝色

       紫色= 白色- 绿色

       青色=白色- 红色

       红色=白色- 蓝色- 绿色

       绿色=白色- 蓝色- 红色

       蓝色=白色- 绿红- 色色

       颜色或有色玻璃的物体色, 越混合越暗。它与色光的加色混合是不一样的。在加色法中, 混合后产生的颜色其明度是增加的, 等于其投射的光束的明度的总和。而在减色法中, 混合后得出的颜色, 其明度则是减少的。但是无论是加色法还是减色法, 从光的吸收和反射的性质来看, 它们的规模是基本相同的。青色颜料之所以呈现青色, 是因为它吸收了红光而反射了蓝光和绿光。红和青是互补色, 从白色中减去红色后便剩下青色。由于颜料混合物的反射曲线是各颜料的反射曲线相乘而得的, 因此, 混合的颜料的反射率是较低的。因而, 各种混合色比最初的任何一种颜色都暗。

       是独断论形而上学

       康德的看法是, 无论是独断论形而上学还是怀疑论形而上学, 在科学与形而上学的关系问题上都是不正确的。或者将形而上学混同于科学, 或者因科学的有限性而否定形而上学, 这要么使哲学变成无休无止的争论, 要么使哲学失去了追求真理的根本性质。

       正确的理解是, 形而上学必须有, 但又不能归属于科学知识领域; 科学知识是有限的, 但又因此而预示着形而上学存在的必然性。

       康德对于科学与形而上学的区分是:一个适用于理论理性, 一个适用于实践理性; 一个能够有效地用概念、范畴去认知, 一个只能通过信仰去感悟、去体察。

       康德认为, 宇宙万物的整体、本体是无限的, 是无所不包的, 也就是说在它之外不存在其他东西, 因此用表述事物的因果关系之类的概念、范畴是无法对宇宙的整体、本体作出真正的说明的。康德断言, 知性纯概念只能适用于现象界, 适用于规定经验对象, 只有经验之用途, 而不能作超验之使用。总之, 知性不能呢个超出现象的界限, 否则就是" 强以不知为知" , 可谓" 自不量力" ; 而本体自身也并非认知的对象, 本体的作用就是防范将经验对象误解成物自身。

       康德的这种思想实际上是把科学与形而上学, 把知识、现象同物自身、本体作了明确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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