纹饰有用河蚌壳押捺的假指甲纹

       北、东欧森林地带的篦纹陶文化, 以制作篦纹陶器而出名。陶制品均手制, 器形多为直口、直壁、圜底或尖底类, 分大型贮器、中型炊器和小型食器等, 纹饰主要是篦纹和押捺的小窝纹等。

       东欧布格河一德涅斯特河文化, 也是欧洲新石器时代最早使用陶制品的文化之一, 其陶器均手制, 胎中有各种羼和料, 主要器形是罐、钵、碗、杯, 纹饰有用河蚌壳押捺的假指甲纹, 还有阴线纹、篦纹、窝纹等。

       东欧森林草原地带的第聂伯河一顿涅茨河文化, 陶制品均手制, 陶胎掺草或砂, 器类有尖底罐、小平底罐、钵、碗。纹饰满饰器表, 口沿常施一排圆窝纹, 器身饰篦纹、戳刺纹、划纹、绳纹, 附加堆纹等。

       克里米亚半岛新石器时代文化, 陶器亦均手制, 一般是灰陶, 胎中掺草、石灰石细粒、石英砂或贝末, 器类有大口圆腹的尖底器或圜底器, 纹饰有划纹和戳刺纹等。

       ②青铜时代的陶、泥制品。爱琴文明基克拉泽斯文化, 陶制品典型器物是一种有柄平锅状器, 另见有罐、钵等器皿, 器表有的施饰简单的彩绘, 有的施饰以螺旋纹为母题的刻划纹。

       爱琴文明米诺斯文化( 克里特文明) , 陶制品的工艺技术水平达到了一个非常高的阶段。其属旧王宫时期的彩陶制品, 精美绝伦, 遐迩闻名( 因最初发现于卡马雷斯山洞, 故又称为卡马雷斯彩陶) 。彩陶制品种类繁多, 有各种造型美观、独特的罐、钵、杯、碗、花瓶等生活器皿, 彩陶风格一般是以黑或暗青色为底, 用白彩绘制植物纹或其它图案, 再间饰红色斑点, 有时或加上褐、黄或附塑立体花卉装饰。整体效果极为美观典雅, 被认为是古代世界最精美的彩陶制品之一。该时期制陶技术已达到很高的水平, 陶制品均采用轮制方法, 并出现不少陶胎极薄的" 蛋壳陶" 碗等制品。米诺斯的彩陶制品, 在王宫时期之前便已开始流行, 到旧王宫时期制作技术和流行趋势均达到全盛阶段。除陶器制品外, 在克诺索斯、费斯托斯等王宫遗址中, 也发掘出制作彩陶的作坊址。此时期的陶制品, 开始被利用到墓葬中用作棺具或葬具, 如陶棺葬便是用陶棺或罐类物作死人敛具的。米诺斯文化新王宫时期的彩陶制品。在工艺水平上继承了旧王宫时期的传统, 并以彩陶底色变浅, 以黑、褐颜色绘制花草、海生动物等, 以舒展新颖的面目区别于前期。此时期也流行陶棺葬具, 陶棺外壁常见有表现祭祀场面的图画。米诺斯文化的泥制品, 主要见于旧王宫时期的泥棒、泥球、泥板。这些泥制品上, 通常线写有简单的象形文字符号, 符号内容涉及人体各部位、工具、牲畜、农作物以及日月星辰等, 个别与古埃及象形文酷似, 反映了两者间的文化联系, 除线写象形文符号泥制品外, 还有一种属象形文系统的费斯托斯圆形泥板, 泥板两面都有用字模压出的共书写有字的长篇铭文。线形象形文字泥板制品, 至新王宫时期更为盛行多见。

       借鉴西方的法哲学研究方法

       法哲学作为最基础的理论法学的学科, 还必须承担起研究法的方法论的任务。一般而言, 世界观和方法论是统一的, 即从一个侧面说是理论, 从另一个侧面说是方法论。法的方法论应该存在三个层次, 依其实证或抽象程度的不同, 可以分为法律方法、法学方法和法哲学方法。同时, 需要指出的是, 就研究方法的一致性而言, 法哲学和法理学都离不开哲学思维的方法; 就研究方法的差异而言, 法理学除了运用哲学思维方法之外, 还可以运用具体学科的方法, 如经济学方法。

       法律方法是法律职业者在现实法律体系的基础上运用法律思维解决个案的方法。法律方法主要包括法律发现、法律解释、法律推理和法律补充。

       法学方法与法律方法不同。法学方法是研究和预设法律的方法, 主要着眼于什么是法律的本体性理论, 形成一定的法律观; 法律方法是应用法律的方法, 致力于实现既有的法律并生成新的法律。一般来说, 它们在领域上是明晰可分的, 但由于后者也同时具有前者的主要功能, 即回答什么是法律的问题, 在主要功能上有重合。因而, 当人们采取领域的分类标准时, 二者泾渭分明, 一旦涉及主要功能时, 又感到难以将二者完全分开。

       笔者认为, 在法学方法中, 又可以分为法哲学方法和非法哲学方法。其中非法哲学方法就是自然科学方法以及社会科学方法中比较实证的方法, 如经济分析方法应属此类。

       马克思主义法的方法论是唯物辩证的方法论, 这是我国法哲学研究的根本方法。毋庸置疑, 我们应该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的方法, 但是也应积极借鉴西方的法哲学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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