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还可以培养自己在这一方面的爱好

       交谈是在双方间进行的, 是有目的、有计划地把自己的思想注入别人思想中去的活动。要做到这一点, 必须掌握取悦对方的交谈要旨:

       1 、挖掘兴趣。在谈话中, 一开始就从双方熟悉的事情谈起, 紧紧吸引对方的兴趣, 往往能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2 、记住爱好。对方的爱好, 就是对方的兴趣所在, 记住对方的爱好, 既可以扩大话题, 又可以增进友谊, 甚至还可以培养自己在这一方面的爱好, 起到一箭三雕的作用。

       3 、用词恰当。在平时随意的交谈过程中, 用词可以随便一些, 在正式的交谈场合, 一字值千金, 因此在遇到正式会谈的过程中, 用词一定字斟句酌, 马虎不得。

       4 、避免分歧。在交谈中出现意见分歧时, 往往容易引起人们的争论, 其实这是交谈最最忌讳出现的。因此, 避免争论是在争论中获胜的一条惟一法宝。遇到分歧, 就应该找出产生分歧的原因, 从原因上做文章, 就会减少分歧。

       5 、更换话题。有时候, 在谈话中处于沉默状态, 自己就应该首先打开话匣子, 使谈话继续进行下去。如果一个论题已经没什么可谈的, 就应该立即更换话题, 重新提起双方谈话的欲望。

       个人法的价值观念

       法的价值观念是人们对于法的价值的总体看法, 包含着人们对法的价值的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两大部分。人们对法的价值的感性认识往往蕴藏于日常社会生活中, 而对法的价值的理性认识, 往往以学说、理论的形式出现。

       法的价值观念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依主体划分, 可分为个人法的价值观念、群体法的价值观念、社会法的价值观念; 依层次划分, 可划分为法的价值心理和法的价值理论; 依法的运行划分, 可以分为立法价值观、执法价值观和守法价值观; 依存在的状态划分, 可分为应然法的价值观念和实然法的价值观念。

       研究法的价值观念主要是研究法的价值观念的形成机制、冲突表现及其现实的解决途径。

       法的价值观念的形成时间依主体的不同而不同:对法的创制者而言, 法的价值观念形成于法产生之前; 对法的遵守者而言, 法的价值观念形成于法产生之后; 而对法的实施者而言, 法的价值观念的形成则要复杂得多。在法的创制者、实施者、遵守者与一般民众的法的价值观念都出现以后, 它们之间就开始了不可避免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 并在这种相互交融和碰撞的过程中, 逐步形成社会整体性的法的价值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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