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羊人终于发现了

       老鹰飞到很高的岩石上, 把小绵羊抓走了。穴乌看到了, 心想自己绝不能输给老鹰, 就忍不住想模仿老鹰的动作。

       当他飞到绵羊身上, 脚爪反而被绵羊弯曲的毛给缠绕住, 拔不出来, 只能使劲地振着翅膀。

       牧羊人终于发现了, 就跑过去把穴乌的翅膀尖剪掉, 到了黄昏时刻, 把穴乌带回去给孩子们玩, 孩子们很想知道这是什么鸟, 牧羊人说:" 据我所知, 这是穴乌, 但是他却自以为是老鹰。"

       虽同是职场中人, 个体之间的差异也许并不比并非同种的鹰和穴乌之间的差异小, 学识有广有窄, 能力有高有低, 特长各有千秋, 所以每个人都应根据自身的情况干好自己的" 分内事" , 虽然它可能并不适合自己, 得争取调整。但以为自己无所不能, 看见别人能干好, 就认定自己必能干好, 摩拳擦掌, 跃跃欲试, 不是有益的想法。

       一个公司像一部复杂而严密的机器, 钉是钉, 铆是铆, 每一个部件都在一个固定的部位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以保障整部机器的正常运转。虽然一个优秀的员工必须具备全局观念和主动精神, 但这有个前提:首先保证自己的工作已经圆满完成。在企业里, 恰恰有一部分人为了突出自己, 老是喜欢搞越级活动, 这些人大部分带有对自己上司的某种不信任或者不服气。这样做的结果是扰乱了公司的正常工作程序, 造成人为的关系紧张, 反而影响了工作效率, 更会影响到自己的晋升之路。记住, 有什么问题尽量和你的上司沟通, 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地成为你的上司的。你上级的上级也不一定完全听信你的, 那等于变相承认自己的用人失误。

       法的价值评价的作用

       在法的遵守中, 社会民众对法、法行为等的价值评价, 与其守法状况密切相关。如果社会民众对法律制度的价值评价不高或者畸形, 社会民众的守法意识就不会很强, 就可能公然地蔑视甚至违反法律制度。如果社会民众对某种法律行为的价值评价不正常, 把邪恶当作了正义, 那么社会民众就可能把邪恶之举当作正义之行, 不但不举报违法甚而会以身试法。社会民众的价值评价对于整个社会的守法都具有极其重大的影响。

       认识到法的价值评价的作用, 有助于创设正常的价值评价方法, 协调社会的法的价值评价, 建立起社会正常的法的价值评价机制。

       法的价值选择就是在法的价值评价基础上对法的自身价值、工具价值和目的价值的综合选择, 包括自由、公正、平等、秩序、效益和其他法的价值。在一定意义上, 法的价值选择就是摒弃神治和人治, 选择法治作为国家治理、社会调整和日常行为的模式。在我国当前, 法的价值选择的目标就是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使法治成为国家治理的根本模式。

       法的价值选择不只是一种抽象的理论论证, 也是一种具体的社会实践活动。在人类社会发展相当长的时期内, 由于人治思想盛行, 社会物质文化水平低下, 根本谈不上法的价值选择的问题。只有到了资本主义社会, 法治水平有了一定的发展, 法治思想有了底蕴之后, 对法进行价值选择才具有现实的可能。在我国当前, 要使法的价值选择成为可能, 尤其需要自觉地构建坚实的社会、政治、经济基础。

最近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