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我们很难感受辩论的乐趣

       曾经有个小国的人到中国来, 进贡了三个一模一样的金人, 金碧辉煌, 皇帝高兴坏了。可是这小国的人不厚道, 同时出一道题目:这三个金人哪个最有价值?

       皇帝想了许多的办法, 请来珠宝匠检查, 称重量, 看做工, 都是一模一样的。怎么办? 使者还等着回去汇报呢。泱泱大国, 不会连这点小事都不懂吧?

       最后, 有一位退位的老大臣说他有办法。皇帝将使者请到大殿, 老臣胸有成竹地拿着三根稻草, 插入第一个金人的耳朵里, 这稻草从另一边耳朵出来了。第二个金人的稻草从嘴巴里直接出来, 而第三个金人, 稻草进去后掉进了肚子, 什么响动也没有。

       老臣说:第三个金人最有价值!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 最有价值的人, 不一定是能说的人。老天给我们两只耳朵一个嘴巴, 本来就是让我们多听少说的。善于倾听, 才是成熟的人最基本的素质。

       学会和善于倾听, 可以使自己的话语更有说服力, 可以起到" 四两拨千斤" 的神奇力量, 身在职场中的每一个人都可以从中得到一些启迪。

       与老板沟通中要注意把握求同存异这个" 标尺" 。假如你与老板都在同一角度看待事情, 那么还有什么好谈的呢? 我们在互相交换意见时, 假若没有独立的意见, 并且这些意见又永不冲突, 那么这样会显得多么让人厌倦! 更不会迸发出有益的火花, 这种沟通只能" 形同虚设" ! 蒙田说:" 没有什么谈话比所有人的意见都一致更令人厌烦的了" , 说得何其有理! 需要有分歧, 因为他能训练人们的思维, 是谈话的兴奋剂和催化剂。如果我们没有经历过意见分歧这一过程, 那么我们很难感受辩论的乐趣。另一方面, 还要从对方观点出发, 找到共同点。

       所以善于倾听, 求同存异是与老板沟通的重要基础, 为了公司未来事业大厦的构筑, 为了员工个人前途的光明, 作用不容小觑。

       由于世上只喜欢谈论自己的人居大多数, 因此愿意安静聆听别人说话的人最受欢迎。所以, 成为聆听好手也是扩展人际关系的重点之一。

       聆听别人说话时, 懂得随声附和尤为重要。只要不时随声附和, 对方便会觉得你将他的重点一字不漏地听进去了。

       成为帮腔附和好手的最好办法是仔细倾听对方说的话, 如果心不在焉地听人说话, 便有可能在不关痛痒的地方帮错腔。但是, 有些不善倾听别人说话的人, 由于拼命地想表达自己的意见, 有时会在刹那间变得心不在焉。这是因为急着表现自己头脑好, 打算向对方说些中听的话, 因此对方的话只听到一半便心不在焉了。

       恶法总是难以避免的

       由于立法者的认识能力和其他社会原因, 恶法总是难以避免的, 即使法治程度再高也是如此。对待恶法的态度无非两种:一是用修改法律的立法手段尽快结束恶法的效力; 二是用不执行、不遵守的办法直接抗拒恶法。恶法亦法论认为修改法律是惟一可用的手段; 而恶法非法论认为立法修改以前也不应执行, 不应遵守, 一天也不能让恶法生效。前者强调秩序的价值, 强调执法、守法习惯的养成; 后者强调正义的价值, 强调个人的基本权利不可侵犯。其实, 对待恶法的态度也体现了对秩序和正义两种价值的选择, 而秩序与正义又都是人类生存不可缺少的价值, 守法、执法习惯的养成和个人基本权利的保护都是法治所追求的极端重要的目标。因此, 在现实中应当尽量将两者调和起来, 在价值评价的基础上作出选择。

       然而, 就中国当前而言, 坚持实证主义法学派主张的" 恶法亦法" 的危害, 不在于在立法的层次这种观念会开出" 有( 立法) 权就是法" , " 权必然大于法" 的恶花, 更在于这种观念会在全部国家政治法律领域中可能结出" 有权就是法" , " 权必然大于法" 的恶果。为什么这样说呢? 因为任何立法者制定的法, 都必须通过司法者、执法者的理解才能执行, 而每一个司法者、执法者在适用、执行立法者制定的法的过程中, 都不可能不加上自己的理解。即使那些没有任何私心的司法者、执法者, 那些真心实意按照立法原意来适用、执行法律的司法者、执法者, 在适用、执行法律的过程中也根本无法避免把自己对立法者意志的理解当作立法者的意志, 将他们自己对法律的理解上升为法律。法律只可能按司法者、执法者的理解来适用、执行这一事实, 决定了即使在司法、执法这个层次, 同样是谁有( 司法、执法) 权, 谁( 的理解) 就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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