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遇对人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所谓机遇, 就是一切人才成功所需要的客观条件的总和, 是自我之外的一切因素。一般而言, 机遇对人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 转折作用。这种转折作用对于具体人而言, 有两种意思。一是在无意识中偶然遇到机会, 触发了人自身潜在的才能因素, 使其得以大展才华, 踏上成功之路。其二, 导致重大发明与发现。有许多发明与发现往往就是随偶然的机遇应运而生的。

       机遇是人们进行创造活动中十分宝贵的因素, 但机遇又是人不能随意创造的。因而从某种意义上说, 机遇本身并不能给你美好的东西, 若想取得成功, 关键还在于能否把握好机遇。每个人的生命中都充满了机遇, 只等人去把握。但是机遇的确又是一个令人琢磨不透的东西。你有时甚至感到它可恶。它来无影、去无踪, 来得快, 去得也急。你要是在它到来时不赶紧把握住它, 等它从你手里悄悄溜走的时候, 再想捕捉它已经来不及了。机会到处都有, 学校里的一堂课、商场上的一项交易、工作中的一份报告, 都包含着机遇。一个胸怀大志的人, 千万不可坐等机遇的来临, 而要踏踏实实地去干, 并注意周围的事物, 抓住平凡的机遇, 将自己的理想付诸实现。

       当然, 遇到机遇是一回事, 能否抓住机遇并能有所创造又是一回事, 要想通过抓住机遇而获得成功, 一般来说, 还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是要有敏锐的观察力, 善于留心周围微不足道的信息; 二是要有准确的判断力, 善于抓住意外的偶然现象, 以锲而不舍的精神去钻研; 三是要有丰富的想象力和预见性, 发现机遇的价值, 而后专心努力奋斗; 四是要有丰富的科学知识和多年工作的积累, 这也是发现并利用机遇而取得成功的前提。

       生命是宝贵的, 因为它属于人只有一次。而生命中的青年时期, 年富力强, 精力充沛, 头脑清醒, 思维敏捷, 因此尤其可贵。所以, 人们把青年时期比做" 黄金时代" 并未言过其实。然而, 面对自己的年龄优势, 青年人却不可盲目乐观。年龄上的优势是一个固定值, 每时每刻都在自行消耗, 过一天就少一分。青年时期作为人生的一个阶段, 时间并不长, 它的后面紧接着就是中年、老年。正因为如此, 青年人应该珍惜自己的青春, 珍惜自己的优势。否则, 韶华易逝, 当青春不再时, 就追悔莫及了。

       要珍惜自己年龄上的优势, 就应当既不悲叹过去, 又不空想未来, 而是脚踏实地, 扎扎实实地从现在做起。如果我们只是悲叹" 过去" , 那么, 时过境迁, " 现在" 必将成为将来悲叹的材料; 如果只是空想未来, 只想从明天做起, 到头来, 只能如同一首古诗所写的那样:" 镜里但见鬓如银, 虚度闲掷七十春。只因常立明天志, 一生事业付儿孙。" 所以, 要想赢得未来, 必须从" 现在" 做起。

       要珍惜自己的优势, 就要发挥自己的优势。有优势而不发挥, 等于没有。

       " 年轻" 是一种资本, 但如果你不珍惜它, 不好好地利用它, 它就会失去应有的价值, 因为时间的价值总是通过你的成就来衡量的。"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 空悲切" , 让我们珍惜现在, 珍惜青春!

       粗略介绍我国出国旅游情况

       出国旅游是指由我国公民自己支付旅游费用参加旅行社组织的出国旅游项目, 它具有以下特征:

       ( 1 ) 由我国公民个人支付旅游费用;

       ( 2 ) 以团队形式进行, 团队是指3 人以上的旅游组织;

       ( 3 ) 组织出国旅游团队的旅行社必须是经国家批准的、有特许经营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

       ( 4 ) 自费出国旅游的国家或地区应该是经过我国旅游主管部门批准的。

       出国旅游是从我国公民出境探亲旅游发展而来的。1 9 9 0 年1 0 月, 经国务院批准, 国家旅游局与公安部、外交部、国务院侨办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组织我国公民赴东南亚三国旅游的暂行管理办法》。暂行管理办法规定, 我国公民可以在海外亲友付费、担保的条件下, 赴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探亲旅游。1 9 9 2 年7 月, 又增加了菲律宾为探亲旅游的目的地国家。随着探亲旅游的发展, 首先在付费方式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国内游客由过去海外亲友付费逐渐转变为自付旅费, 参加自费旅游的人员也由过去仅限于有亲友在海外的人员扩大到普通公民。

       自费出国旅游活动开展以来, 在旅游市场上出现了不少问题。主要表现为, 有些未经批准的、不具备组织出国旅游资格的旅行社非法经营出国探亲旅游业务, 从而造成市场混乱, 旅游者的利益受到侵害; 有些地方和单位只追求经济效益, 给违法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他们利用组织出国游的渠道进行非法移民活动; 还有一些旅游者到境外后滞留不归。针对旅游市场的这一状况, 为了规范自费出国旅游活动, 国家旅游局和公安部于1 9 9 7 年7 月1 日发布并施行《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管理暂行办法》。这个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的方式由海外亲友付费方式转变为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 规定了自费出国旅游的管理原则, 出国旅游的方式, 特许经营此项业务的旅行社的责任与义务, 参加出境旅游的旅游者的权利和义务, 以及对出国旅游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的处罚等。

       至1 9 9 8 年为止, 我国陆续批准了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日本、菲律宾、香港、澳门等1 0 个国家和地区为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的目的地国家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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